前租客签的是24个月租赁协议,才住了4个月就因为屋子里头居住人数超过合约规定,提前解约了。因是透过中介安排租出去的,按行规中介必须退还部分佣金,不过是有折中的做法。退还部分佣金,或者是找新租客来抵消。
靠佣金吃饭的中介,当然是拉拉霖搞定前租客的手尾,找新的租客对象咯。呵呵,换着是我也不想把已经袋袋平安的佣金从口袋里淘出来,钱就是动力,不到2个星期就有了新租户人选。人脉果然一流,呵呵,一家便宜二家著的事,屋子不用空置太久,我当然也开心。
有意租屋的是个有3个小孩的家庭,丈夫是工程师,妻子是老师的双薪家庭。之前租住公寓,自己有2部车子加上公司配给的一部总共3部车,停车位加上孩子长大需要更多的活动空间,所以想改租排屋,表面听起来的理由是蛮合理的。我这个人。。怂又爱钱也多心,经济条件看起来不错怎么不买而是一直租房子住,随口多问一二句至少得个知字好过蒙查查,中介说对方来自斗湖@Tawau。嗯,原来是外地人,好嘞就试呗,只希望不要再次踩雷,遇不对人就好。